印尼能源部出臺新規 限定礦產品出口價格下限 |
時間:2010-12-12 來源:不銹鋼現貨超市網 作者:不銹鋼現貨超市 |
2010年10月,印度尼西亞礦產能源部出臺新規,在每月初為煤炭以及包括錫、鎳、銅在內的其他礦產品的出口規定價格下限。相關部門負責人BambangGatotAriyono稱:“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征收稅費,確保政府獲得應得的收入。不同類型的產品將有不同的標準,但都將參照國際市場價格來規定。部分產品將采用倫敦金屬交易所的每月平均價格或其他國際公認標準。”但Ariyono拒絕作出詳細說明。 根據新規定,每月10日,各企業須向所在省政府和礦產能源部相關部門報告其上月銷售情況,包括銷售量、銷售價格、產品品位、銷售點和銷售對象。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發票、提貨單、裝貨時間記錄等都要附在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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