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下達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的通知 |
時間:2010-12-31 來源:不銹鋼現貨超市網 作者:不銹鋼現貨超市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條例》的有關規定,現下達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下達給符合2011年稀土出口配額申領條件的企業。配額安排主要依據各企業2008年-2010年1-10月份的出口實績。為體現向生產企業傾斜的原則,配額安排適當參考生產企業2009年度出口供貨量。
二、請各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通知本地企業,同時密切跟蹤企業出口情況,相關問題及時報商務部(外貿司)。
三、鑒于平遠三協稀土冶煉有限公司目前年處理300噸混合氧化稀土的項目已經停產,正在進行生產設備更新,此次暫不為其下達配額,待其項目更新完成且于2011年3月底前通過廣東省環保廳環保竣工驗收后,再為其補充下達配額。
附件:2011年稀土出口企業名單及第一批配額安排表
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應得配額=此次下達配額量×〔0.85×(A1+A2)+0.15×A3〕
A1=(各企業近三年出口數量÷全國出口總量)×0.9權重
A2=(各企業近三年出口金額÷全國出口金額)×0.1權重
A3=生產企業2009年出口供貨量÷各生產企業出口供貨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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